一 招商范围:全国地市级城市区域;
二 招商对象:代理商
三 招商细则:
1、申请地市级代理商,由公司考察后,并缴纳二十万保证金方可成为正式代理商有权发展经销商,同时签订正式的代理商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到期有优先续签合同权。
2、首次进货金额达到50万人民币,可签署代理商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到期有优先续签合同权。
3、代理商销售任务为年销售额壹佰万人民币。
4、为支持代理商开发市场,每次进货达到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由厂家支付运费(物流到所在地区)。期间如产品型号不畅销可申请更换其他型号产品,往来运费自理。
5、以上代理商政策的解释权归属“海南极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如遇分歧以正式代理商合同为准。
招商电话:1390757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