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补贴政策所适用新能源汽车是指在广州市销售、注册登记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重点二:补贴额度与其他措施
1、在广州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中央财政购车补贴资金(下文简称“国补”)后,经审核给予地方财政购车补贴资金(下文简称“地补”)。除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国补1∶1的比例给予地补外,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国补1:0.5的比例给予地补,且国补和地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补+地补+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且享受广州市地补的新能源汽车不满三年迁出本市,需退还地补。
2、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研究试行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城市配送体系中可享受货车通行优惠政策。
3、对在广州市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探讨试行中心城区停车费及部分市域高(快)速公路通行费减免,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与老政策比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