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由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13个部委联合制定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天然气汽车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以及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作业和摆渡车辆等。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重型天然气(LNG)汽车代替重型柴油车。
对于卡车行业而言,重型天然气(LNG)汽车将逐步代替重型柴油车,作为清洁能源汽车之一的天然气汽车在中国或将迎来新的“黄金十年”。
其实,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及“汽车”的唯一一句中,在阐述“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时,提出“要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六标准燃油”。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直指“推广新能源汽车”,但今年却改成“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当时便被行业普遍认为是国家继续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的信号。
商用车专家杨再舜表示:“我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在节能减排方面,只有天然气汽车是最靠谱的。”他表示,天然气汽车排放的颗粒物较少,优于柴油车,且国六阶段更清洁,其经济性使当下美欧等汽车发达国家都将天然气汽车作为最清洁能源车辆使用。在杨再舜看来,天然气汽车是对能源的高效利用,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其排放尾气中NMHC(非甲烷碳氢)的含量可下降70%,CO可下降50%,PM可减少90%以上,且无铅、苯等有毒物质。而在后处理方面,天然气汽车无需价格高昂的SCR系统,比柴油车更容易达到国五和未来的国六排放要求。
同时,我国天然气加注站建设的问题将会成为未来的重点,由于我国天然气加气站数量较少,天然气汽车也只能在有限范围内行驶。近些年天然气汽车的发展在政策上并未能够像纯电动汽车那般受瞩目,发展始终稍显逊色。而《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地,鼓励发展 CNG 加气站、LNG 加气站、CNG/LNG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另外,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划的用地建设加气(注)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自备加气站。
《意见》还明确提出,研发LNG运输和车用气技术。加快提升水运、铁路、公路LNG运输效率,推进多式联运,探索研发集装箱方式运输LNG的技术和装备,增强LNG运输的灵活性。鼓励并引导LNG整车企业加大对电控、发动机、气瓶和蒸发气体回收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天然气车辆运营效率。对此,清华大学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宋健表示:“此外,现在还要解决天然气汽车的成本问题,随着规模化生产,希望天然气汽车的气罐成本能够降下来。”
以下是与卡车行业息息相关的政策摘选
提高天然气车比重 京津冀推广重型天然气(LNG)汽车代替重型柴油车
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天然气汽车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以及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作业和摆渡车辆等。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重型天然气(LNG)汽车代替重型柴油车。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
严控交通领域污染排放。强化陆上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船舶排放控制,制定严格的运输工具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降低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加强协同管控,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严格限制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加快天然气车船研发制造 紧密跟踪世界前沿技术发展
简化优化天然气利用行政审批事项,消除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天然气计量、天然气车船制造、LNG陆路内河储配、加气(注)站安全防护和安全距离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加快科技攻关和装备产业化,加大天然气利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促进成果转化。紧密跟踪世界前沿技术发展,加强交流合作。
推动天然气利用领域的材料(包括高锰奥氏体钢、因瓦合金等)和装备(包括燃气轮机、小型燃机、车用第五代高压直喷发动机、大型LNG船用单燃料发动机等)科技攻关及国产化,鼓励和推动天然气利用装备产业化。
提高天然气车辆运营效率
研发LNG运输和车用气技术。加快提升水运、铁路、公路LNG运输效率,推进多式联运,探索研发集装箱方式运输LNG的技术和装备,增强LNG运输的灵活性。鼓励并引导LNG整车企业加大对电控、发动机、气瓶和蒸发气体回收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天然气车辆运营效率。
加快加气(注)站建设 鼓励企业自建加气站
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CNG加气站、LNG加气站、CNG/LNG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划的用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
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企业自备加气站。
支持多个省市开展天然气试点 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划拨
有序支持四川、重庆、新疆、贵州、江苏、上海、河北等省市开展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各省(区、市)应将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注)站项目布局纳入能源及相关行业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支持企业依法利用存量用地建设以上项目。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划拨,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保证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减少供气中间环节 降低各环节输配费用
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尽量压缩省内天然气供应中间环节,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输配费用。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和用户,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
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立即取消。各地在项目核准时,对省内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要认真论证,对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的管道项目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新建管道“拦截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