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北京工商部门今天表示,截至6月30日,经抽检油样1467组,检测合格率为99.9%。在应检项目中,有1组油样不符合北京地方标准要求,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调查中。
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即京Ⅵ车用燃油标准。北京工商部门表示,在执行京Ⅵ车用燃油标准中,为维护首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防非京标油品加油站销售行为,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检查与质量抽检并制定了2017年成品油检查方案。
在成品油企业检查中,要求成品油经销企业要证照齐全、依法亮照经营,不得擅自涨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要严格进货渠道,完善进销台帐制度;企业要从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证成品油油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强自律。
在检查工作方案中,工商部门加大对抽检有问题及有历史痕迹问题的加油站检查力度的原则;对重点地区、景区及偏、小、远的加油站实行重点监管的原则。
此外,工商部门分阶段实施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及时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并公示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
在油品质量检测中,在保证成品油安全性指标检测的基础上,加强了环保指标检测力度,包括硫、烯烃、芳烃、苯、锰、氧、甲醇含量,蒸汽压等项目指标。委托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并严格按照《车用汽油》(DB11/238-2016)、《车用柴油》(DB11/239-2016)标准检测。
此次检测中,有1组油样不符合北京地方标准要求汽油样品,为硫含量指标不合格,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工商部门表示,下一阶段,还将继续加强成品油市场油品质量抽检,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