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10月25日东京报道,日本最大的LNG买家杰拉公司周三表示,已经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一家子公司签署了3年期LNG购买协议,协议自2018年起执行。
杰拉公司是东京电力公司与中部电力公司合资联营的燃料采购公司,该公司在一份公布所谓框架协议的声明中称,自明年4月份开始,每年将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旗下的马来西亚LNG有限公司购买250万吨LNG。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6月裁定,凡有关申报目的地的限制,限定了LNG货船发售地的,即违反竞争原则。这是裁定下达后杰拉公司首次签订协议。杰拉公司在声明中表示,与马来西亚LNG公司签署的协议符合JFTC规定。
杰拉公司称:“我们相信这不仅有益于提升我司应对LNG需求不确定性的能力,而且能使我司得以优化LNG业务。”
杰拉公司目前每年从马来西亚LNG公司购买480万吨LNG,这份15年长期协议将于明年3月截止。
杰拉公司表示,LNG将以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S)或离岸价格(FOB)成交,前者买家需于约定地点取货,后者买家在货物装载上船后即可取货。
JFTC在6月的裁定中表示,FOB合同中的目的地条款“可能将违反”该国《反垄断法》,而采取DES合同条款并取得卖方同意便不存在问题。
JFTC表示,若卖方拒绝买方出于必要性与合理性所提出的改变货运路线的要求,则卖方行为或将违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