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上游改革鼓声正急。12月15日,记者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了解到,《六家油气田扩大经营自主权改革试点建议方案》已审批通过。中国石油将在辽宁、吉林两家油田扩大经营自主权改革试点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两家油田改革,并增加新疆、大港、华北、吐哈4家油田开展扩大经营自主权改革试点,为老油田可持续发展探索一条新路子。
为贯彻落实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精神,提振老油田发展新动力,2014年,中国石油上游推出改革试验田,择定辽河油田和吉林油田作为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单位。3年多来,通过持续推进低成本开发、大力整合组织机构、强化工效挂钩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等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超额实现效益目标,在推行完整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运作、规模实施承包经营、创新实施工资总额与编制定员挂钩机制、推动开发生产方式转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当前国内上游业务整体正处于低品位、低油价、高成本三重矛盾叠加时期,辽河油田、吉林油田部分改革试点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一些长期存在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亟需加大改革力度。新疆、大港、华北、吐哈4家油田也面临着相似的生存和发展危机,迫切需要以改革促解困扭亏、以改革促有效发展。
本次6家油气田扩大经营自主权改革以坚持市场化、坚持责权对等、坚持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激发活力、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为总体原则,赋予试点企业11项扩大经营自主权和相关激励政策。试点单位在储量和产量指标、勘探开发方案等方面获有相应的自主权,授权范围进一步拓宽,政策更加配套,有利于试点企业牢固树立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进一步突出高效勘探、低成本开发、天然气上产和绿色安全发展,进一步激活内生动力,打赢低油价下生存与发展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