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是真正的“中国化工”?围绕“中国化工”商标注册之争,两大国企巨头——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互撕了6年多。日前,这场商标大战终于尘埃落定。
谁是“中国化工”?“中国化工”商标归谁拥有?围绕该问题,两大国企巨头——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开展了长达6年多的商标注册互撕大战。2017年12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诉讼请求,即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不能获准注册“中国化工”商标。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化股份,成立于2009年5月31日,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宁高宁。作为其控股股东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成立于1950年,前身为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于1965年变更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2003年,更名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并沿用至今。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四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其拥有的“中化”“SINOCHEM”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而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也是最早入围《财富》全球500强榜单的中国企业之一,迄今已27次上榜,2017年名列第143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所属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企业,是我国最大的基础化学制造企业,在世界500强列211位,现任董事长任建新。
2011年10月24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中国化工”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4类商品上。在法定异议期内,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决定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2015年11月27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申请注册的“中国化工”商标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SINOCHEM”“中化”商标等含义相近,构成近似标志,且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如果两件商标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2016年10月19日,商评委决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申请的“中国化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不服商评委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虽然被异议商标“中国化工”与构成要素中包含“中化”或“SINOCHEM”的引证商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辨识不清的情形,但该情形是由历史原因和不可控制的原因所致,考虑到目前的市场实际情况,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申请注册“中国化工”商标并无不当之处。随着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通知规范使用其简称并与各自商标相对应,相关公众最终应当能够准确地区分,不会出现混淆误认。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事实认定清楚,但没有充分考虑到现实的市场情况,导致其适用法律错误。于是判决:一、撤销被诉决定;二、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商评委和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综合考虑相关公众的语言习惯、英文单词对应中文含义、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SINOCHEM”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而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等因素,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分别构成近似商标。虽然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中国化工”作为其企业字号或企业名称简称已经大量使用,但根据在案证据,“中国化工”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在上世纪中后期至本世纪初的几十年的历史时期内密切关联,且这种联系在目前依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因此,即使单纯从企业字号或企业名称简称看,本案证据亦尚不足以认定“中国化工”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之间存在稳定的唯一对应关系。
因此,2017年12月12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6403号行政判决;二、驳回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