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发生调整。6月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东航、国航、昆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已发布通知称,自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按照成人旅客每人收取10元;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需缴纳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与国内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有关。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2月,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取消,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但由于近年来燃油成本不断上涨,业内普遍认为,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意料之中。南航方面曾透露,一般来说,国内燃油附加费基本覆盖燃油成本增量的65%-75%左右。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国航企征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依据主要为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公开数据显示,近期油价走高,今年5月底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5000元价格线。按照之前文件精神,国内航企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达到征收条件。
民航专家林智杰指出,燃油附加是成本补偿性质,由油价驱动。而市场化票价则由供需关系驱动。两者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征收燃油附加费后,并不意味着旅客的出行成本一定会提高。“举个例子,头等舱票价早已市场化,在油价4000元的时候,三亚东北航线市场需求旺盛,一样可以卖出2万元的天价;而如果市场需求不足,即便油价8000元,也依然会有3-4折的特价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