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消息,云南省将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推广使用国VI(B)标准汽油、国VI标准柴油,价格暂按国V标准成品油执行。此次云南全面推广使用国VI(B)标准汽油,比国家油品升级计划提前了整整四年,属全国第一家。
2016年12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即轻型车国VI标准。与国V标准相比,国VI标准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总碳氢化合物及颗粒物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值加严了40%—50%,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国VI标准汽油又分为国VI(A)和国VI(B)两种,国VI(A)汽油是过渡期标准,国VI(B)汽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VI标准汽油。
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童书玮介绍,为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政府和有关企业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实施方案》,已经云南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决定: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推广使用国VI(B)标准汽油、国VI标准柴油。
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公布国VI标准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云南省提前运行国VI标准成品油,价格暂按国V标准成品油执行,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待国家公布国VI标准成品油价格政策后,按新的政策执行。
童书玮表示,提前运行国VI标准成品油可以明显减少运行区域车辆污染物的生成和排放,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积极的作用,可有效保护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推动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同时,由于国VI标准成品油属于高清洁油品,发动机积碳少、胶质少、动力强,保养成本低,可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有益于广大消费者。
下一步,云南省还将建立油品保障供应工作协调机制,以及全省成品油供应和价格等监测预警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做好国VI(B)标准汽油和国VI标准柴油的生产与供应。